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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二批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达标申报及首批达标公告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/4/23 11:16:42

尊敬的各会员单位,广东省铸造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通装(2023)40号),加强行业自律,引导铸造企业规范发展,依据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(T/CFA0310021-2023)和标准实施管理办法,中国铸造协会已开展全国第二批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达标申报及首批达标公告企业复核工作。经主办单位审查,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符合《条件》实施工作合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要求,将在广东省内开展第二批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达标申报及首批达标公告企业复核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广东省第二批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达标申报要求

  广东省第二批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达标申报企业应根据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自查并符合具体要求,查询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www.gsxt.gov.cn)无重大违法记录方可申报。申报流程:首先登录“全国铸造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平台”(guifan.foundry.org.cn)填报相关材料,确认提交后,下载并打印所填报材料(铸造企业规范公告申报书)与附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一起胶装成册,邮寄至协会秘书处,经协会审核后统一报送至中国铸造协会。协会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审查,审查通过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,将在中国铸造协会官网、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官网以及“全国铸造企业规范达标公告申报平台”上进行公告。

二、首批达标公告企业复核要求

  首批达标公告企业年度复核应首先登录“全国铸造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平台”(guifan.foundry.org.cn)填报相关材料,确认提交后下载并打印所填报材料(铸造企业规范公告年度复核表)作为自查自评报告的一部分。

  首批达标公告企业如发生重要信息变更时,应填报“企业重大信息变更表”同时须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,作为附件证明(非必填项,企业如涉及相关内容请填报)。《规范公告企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》应包含以下内容:1、企业声明;2、铸造企业规范公告年度复核表(申报平台在线填报提交后直接下载打印);3、企业重大信息变更表(非必填项)。请将以上纸质材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。协会将不定期组织对已公告达标企业进行现场审查,监督检查铸造企业规范条件保持情况,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
三、关于广东省第二批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达标申报及首批达标公告企业复核资料详情及申报截止时间:

  所有递送资料按一式两份,平台下载填报后,打印装订成册,邮寄至协会秘书处;

  如需在上半年完成申报流程,请在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资料申报;如需在下半年完成,则在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资料申报。



秘书处联系方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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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俐  13928292113
  邮寄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朝桂南路科技创新中心4座8楼C21


附件:

  1、《铸造企业规范条件》实施管理办法
  2、《铸造企业规范公告申报书》
  3、《规范公告企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》


附件可向协会秘书处人员索取